各相关单位、各试验场站:
为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明确校外各试验场站师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责任清单制。场站管理服务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由处监管的校外场站的各相关学院行政负责人也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建立完善校外试验场站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附件1)。
二、实行任务清单制。处(相关学院)、各试验场站要按照食安委职责划分及有关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生产任务清单(附件2)。
三、实行督查清单制。处(相关学院)、各试验场站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事项清单(附件3),处(相关学院)每季度督查 1 次,各试验场站每月全面开展自查1次。
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各试验场站(包括监管的校外场站)主要负责人要向场站管理服务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4),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履职尽责,守牢底线。
五、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学院校外场站认真填报: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监管场站)(附件1)和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附件4)并于9月30日前报场站管理服务处。
联系人:王倩 13772405927(微信号)。
附件:
1.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2.食品安全任务清单;
3.食品安全督查清单;
4.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
场站管理服务处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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