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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场站异地工作居住职工 2023年健康体检的通知

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5-26   |  浏览次数:

     

广大异地工作居住职工:

为做好异地工作居住职工(含离退休职工,下同)健康体检,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现将场站服务中心长期异地工作居住的职工2023年健康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地安排

1.杨凌本地工作居住的职工以及周至试验站、二曲试验站、眉县试验站的职工按照安排的时间在校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2.其他异地工作居住的职工,尽可能返回学校参加体检。不方便返回者,可与杨凌本地职工当年同步就近选择公立医院(二级乙等及以上)进行体检。其中,斗口试验站、咸阳试验站职工分别在三原县医院、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按照协议由各站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在两试验场站所在地以外居住职工可按异地居住职工体检要求参加体检。

二、体检要求

参加健康体检必须为学校事业编制职工本人,严禁亲属或其他人员以职工名义参加体检,严禁以体检名义购买与体检无关的服务和物品。

三、体检费用报销

1.异地体检费标准执行在校医院的职工体检标准,即2023年校内职工体检费标准为600元(体检费不能用医保卡进行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异地工作居住职工在当地参加体检的,请于9月底前就近在当地参加体检,并向各试验场站提交体检发票原件(发票为职工本人姓名,且准确无误;发票项目必须为“体检费”)、体检报告单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材料,由各试验场站填写《场站2023年长期异地居住职工体检报销发票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汇总后,报场站服务中心办公室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3.不能按要求提供体检费相关发票材料的,将无法报销。

联系人:任忠哲    电话:87082251


附件:场站2023年长期异地居住职工体检报销发票汇总表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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