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联系基层,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党委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发〔2017〕97号)及《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学院(系、部、所)教工党支部的安排意见》(校党发〔2016〕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场站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是新形势下践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形式,是改进党的工作方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措施。
二、每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1-2个党支部,原则上联系所分管场站的党支部。具体由党委根据场站党支部设置情况和领导分工统筹确定。
三、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的工作任务
(一)指导党支部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积极协助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参加支部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参加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不少于2次。
(三)讲授党课。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不少于1次。结合党员和党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党的优良传统。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四)密切联系党员和职工。开展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等活动,了解党员、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场站党建工作提供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五)除了完成上述内容外,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所联系党支部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工作。
四、各党支部要做好与联系党员领导干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一)各党支部应主动向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工作交流。
(二)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并做好活动记录。
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观察点之一,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场站管理中心党委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