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14日,由学校基建处、国资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处和场站管理处组成的验收小组,对米脂试验站实验楼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及室外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问询、听取汇报等方式,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达到了设计要求,各项功能能够满足山地苹果试验站的使用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该项目是我校与榆林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榆林市山地苹果试验示范站建设项目,由榆林市政府地方财政拨付300万元经费用于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实验楼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投资269万元,2020年9月15日开始实施,因气候原因于2021年4月15日完工,工期85天;第二期室外接口及地面硬化工程投资27万余元,2021年9月10日实施,于9月25日完工。米脂试验站配合施工人员随时巡查,现场和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协商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预定工期完成了工程建设。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米脂试验站科教服务功能,为下一步成教学院陕北分院的筹建及与地方政府的深度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听取汇报

验收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