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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值班、加班补助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3-11   |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值班、加班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生产任务、正常公务、突发事件处置等高效有序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1.值班是指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突发事件处置或重要时间节点为确保处(中心)工作正常开展、稳定安全等需要安排的工作任务。

2.加班是指为完成某项重要工作,确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时的工作任务。

3.值班、加班补助统一列入人员支出管理,实行限额控制。处(中心)按照学校分配的年度部门加值班补助预算控制数,从各试验场站当年下拨的业务费预算中扣减划转至场站中心值班、加班补助专用账户,由中心统一报销值班、加班补助。值班、加班补助通过财务系统发至相关人员工资卡。值班补助报销时附值班安排表,加班补助报销时附《加班申报表》。

4.根据场站中心工作性质,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安排加班人员轮休或补休,若无**休或补休时,可发放加班费。

5.法定节假日白班值班补助标准100元/人·天,夜间值班标准50元/人·天,特殊值班参照此标准执行。寒暑假期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值班不发放值班补助。

6.加班补助标准20元/小时或100元/人·天,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值班补助和加班补助不能同时领取,已安排轮休或补休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7.处(中心)机关、各试验场站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作风,对值班、加班要严格控制,并严格按照标准发放值班、加班补助,对有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本细则自2022年1月25日起实施。


附件:加班申报表


场站管理处(场站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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