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管理中心会议制度
为规范议事程序,加强民主管理,提高议事效率,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会议类型
(一)党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议是场站管理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议题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召集。会议组成人员为中心主任、副主任、党委书记、副书记、部门工会主席和综合办公室主任,如有必要,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可随时召开。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事项主要包括:
1.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研究相应落实意见;
2.场站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等;
3.场站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或废除;
4.场站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场站内机构的设置、调整及科级干部的推荐;
6.人员招聘、调动、晋职、奖惩、福利等人事工作;
7.计划内、外经费的财务预算、年度核算以及按财务管理办法需要议定的财务事项;
8.场站需要上报学校研究决定(解决)的有关重大事项;
9.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维修工程等重要问题;
10. 场站各种委员会、协会、研究会人员的推荐、确定与调整;
11.和谐场站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问题;
12.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职称晋升的推荐;
14.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它问题。
(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委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研究事项主要包括:
1.审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审定场站管理中心党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请示、重要会议的报告和讲话等;
3.总结和安排场站中心党委阶段性工作;
4.讨论研究党员培训、党员发展、党员教育方面的有关问题;
5.根据校党委的要求,讨论研究干部培训、教育、选拔、考核、监督等有关工作;
6.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谐场站建设、宣传教育、校园稳定及统战工作;
7.讨论决定教代会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讨论审定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及换届选举工作,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等;
9.组织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并提出改革意见;
10.其他需要中心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提议,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全体党委委员外,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主任或秘书可参加会议。
(三)专题会
场站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中心党委书记、副书记,可根据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会的决定,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召集并主持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落实党政联席会和党委会的决议,或对某一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专题安排、调研或落实。
(四)办公会
由中心主任或党委书记召集主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场站站(场)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参加的不定期会议。如有必要可扩大至副科级干部。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讨、通报、部署、总结有关工作;宣布场站管理中心重大决策或实施重大措施等。
二、会议要求
1.各类会议召开前,综合办公室要按照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和会议议题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及时做好会场布置、会议材料印发等工作,并就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和要求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2.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要求,按时签到,并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因故不能到会的人员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3. 综合办公室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根据会议内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或形成文件,或进行宣传报道。
4.民主集中制是开好各类会议的基本原则,议定事项各有关方面必须贯彻落实,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反映;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如有必要,可进行复议,未经复议,任何人不得改变会议决定,以保证组织的权威性。
三、会议督办
建立督办和反馈制度。会议所定内容,各分管领导按其分工要加以组织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要求,同时要及时向主任或书记反馈情况。
四、本制度经2010年6月30日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