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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08-03-04   |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本中心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职责
  

   (一)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
    中心根据校档案馆要求设兼职档案员一名。各场站亦应按中心要求设档案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档案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热爱档案工作,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坚持平时立卷,根据本部门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形成的特征,及时制定其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平时利用和立卷归档。
    3.负责本部门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4.主动接受档案馆及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向档案馆及中心归档。
    5.积极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立卷归档
  

    (一)档案归档范围
     1.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规定,上级关于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中心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长期保存,对反映本中心和各场站工作重要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照片、录音、录像带等,均应立卷归档。 
     2.本中心和各场站产生的会议文件、报告、决议、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及其它业务往来材料,反映本中心情况的大事记。
     3.本中心和各场站工作人员的业务档案、工作成绩记录等。
     4.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草拟的文件,包括规章、规范、标准、细则、办法和工作经验介绍、总结、汇报等。
     5.设备档案,即由中心购进或由中心使用的各类设备的使用说明、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              
    (二)档案归档要求
     1.各场站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移交中心办公室归档,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中心的立卷归档工作由办公室统一进行。
     3.声像档案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照片档案应将照片和底片分别整理归档,数码照片拷贝原件交办公室。
     4.档案移交时间为次年一月底前。办公室接收各场站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以备查找。
   

    三、查(借)阅档案
  

    (一)本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负责人同意,可查阅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在档案员处办理查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查阅。
    (二)查阅摘抄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未经中心同意,不能复印、复制、公布档案材料,档案一般不能将带出,本单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借阅期限最长一周,如还需使用要办理续借手续;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借阅档案,特殊情况需要借出的,需中心领导签批。
    (三)查(借)阅人不得拆卷、更改案卷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折叠、涂改、剪裁、圈点、丢失案卷。
    (四)需要查阅中心党委、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和保密资料,必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五)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密级档案。如有违反档案制度的情况,按照《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档案保管
  

    (一)档案室要随时加锁,钥匙妥善保管,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二)档案室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三)档案室每月末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五、档案统计
   

    为了给本中心各项工作提供最有效的档案服务,协助中心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档案人员需认真做好中心档案统计工作。
    (一)按档案统计制度的规定,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及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主管领导报送档案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二)建立健全档案数量统计、借阅及其效果统计、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
    (三)统计工作应随时进行。将收集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登记入室,随时做好登记。
    (四)每月、季定期统计档案借查阅情况,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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