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站管理中心职工调离及退休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职工调离及退休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职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场站管理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调离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要求调离场站管理中心,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场站研究批准后,上报中心综合办公室,经场站管理中心党政联系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调离手续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场站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取《职工调离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 “所在单位”栏分别由站(场)长、中心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处”栏分别由场站管理中心财务部、学校财务处签字;“国资处”栏分别由场站管理中心国资员、国资处签字。
二、退休
(一)职工退休时间以学校发文为准,场站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通知基层场(站)至本人。
(二)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1、个人从人事处领取、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并在原单位清理资产、债权、债务等相关手续。其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中心主管领导签字。
2、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退休审批表》、《工作证》交人事处,领取《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退休人员手续清理单》,在批准退休后的30天内到相关部门结清相关手续。具体参照职工调离程序办理。
3、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退休人员手续清理单》和一寸免冠近照交人事处后办理《退休证》;到校医院换取《医疗证》。凡3个月内未结清手续者,从第4个月起扣发退休费,待手续结清后全额发放退休费。
4、退休手续办理完后,持《独生子女证》原件到人事处办理提高退休费比例手续。
(三)教职工退休后,户口及现长期居住地在杨凌校本部的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划归离退休处负责,其他离退休人员划归场站管理中心管理。
三、本办法由场站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0年10月
场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