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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管理中心重要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

来源:办公室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2-03-16   |  浏览次数:

     

场站管理中心重要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

 

  为充分发挥信息在下情上达、科学决策和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中心重要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促进中心信息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报送管理办法》(试行),现将中心重要信息报送规定如下。

  一、工作机构

  1、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各类信息的组织与处理。包括向学校主管部门编发、报送信息,各基层场站信息员队伍学习培训,组织中心信息工作考核等。

  2、各基层场站站长,负责本单位有效信息的选题以及信息稿件的审核。各基层场站办公室主任(秘书)为本部门信息员,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组织编写和报送工作。

  二、报送信息类别及主要内容

  1、紧急信息。包括突发事件、重大社会舆情、可能引发安全稳定的因素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等。

  2、职工思想动态。包括离退休、内退职工在某一阶段的思想动态;职工对国内外、学校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看法与反应。

  3、重要工作信息。各基层场站特色工作及取得的成绩;重大改革、重要工作的进展和经验;重要活动、重大成果、重要荣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的举措及有关情况等。

  4、其他信息。包括教职员工对学校、场站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报送程序

  各单位信息员组织撰写的信息稿件由各基层场站站长审核签字后报送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由办公室筛选,编辑后上报中心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上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四、报送要求

  1、紧急信息报送应言简意赅,不超过200字;重要工作信息报送反映重要工作的进展或存在问题,内容有价值、有新意,有助于推进工作、反映或解决问题,一般不超过800字;职工思想动态和其他信息报送不超过1500字。

  2、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重大事件上报前,必须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状态、过程、后果等要素,并续报事件发生原因、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处理结果等情况。不得以偏概全、瞒报、虚报。

  3、报送信息应快捷及时。紧急信息须在事发后第一时间由各基层场站负责人或信息员报告中心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报送。职工思想动态信息、重要工作信息和其他信息要把握时效、及时报送。

  五、考核奖惩

  中心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各基层场站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各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信息的,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并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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